市级各有关部门:
部门决算信息公开是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核心内容,是促进政府依法民主理财的重要途径,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是深入贯彻落实预算法实施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有关要求的重要举措。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财办发〔2019〕77号)、《陕西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陕财办预〔2021〕12号)等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21年度市级部门及所属单位决算公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原则
(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及国家秘密外,市级部门及所属单位决算都应依法主动公开。
(二)坚持落实部门单位主体责任。市级各部门及所属单位为决算公开的主体,同时各部门要加强对本部门所属单位决算公开工作的指导,切实负起组织落实责任。各部门及所属单位要主动履行公开责任,树立依法公开观念,增强主动公开意识,组织开展本部门本单位决算公开工作,制定决算公开和舆情应对实施方案,切实履行主动公开决算职责,回应社会公众关切,向市财政局报告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决算公开情况。各部门所属单位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与部门和上级单位的沟通,在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督促下,及时、准确、完整地公开单位决算。市财政局负责向市网信办统一提交各部门公开决算。
(三)坚持以公开促管理。要以公开为抓手,通过公开促进财政和相关领域改革,促进财政管理规范化,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公开事项
(一)公开内容。
(1)部门概况.包括:部门主要职能、内设机构、决算单位构成和人员情况。
(2)部门决算表。具体包括9张表: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部门收入决算表、部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3)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决算公开说明事项包括13项: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部门收入决算情况、部门支出决算情况、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预算绩效情况等。
(4)名词解释。对本部门决算公开中使用的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二)公开时间。市级部门必须在市财政局批复部门决算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本部门决算,具体日期由市财政局另行通知。市级部门应当在接到市财政局批复的部门决算后15日内向所属单位批复决算。部门所属各单位应当在部门批复20日内向社会公开本单位决算。鼓励适当提前公开时间,同一部门所属同一级次的单位可以在同一天集中公开.
(三)公开方式。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市级各部门及所属单位门户网站专栏同步公开。市级部门建有门户网站的,应在市政府网站集中公开的当天,在本部门门户网站醒目位置公开部门决算,并永久保留。各部门所属单位要在部门门户网站或本单位门户网站醒目位置公开单位决算,并永久保留。
(四)公开格式。部门及所属单位决算公开内容应按照附件1中提供的公开模板进行规范化、标准化公开。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决算公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和公共财政的本质要求,市级各部门负责同志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健全机制,完善措施,推进决算公开工作。
(二)严肃公开纪律。决算公开是预算法等法律规定各部门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要依法及时公开相关决算信息,按时报送决算公开完成情况。市财政局将按照有关规定,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和曝光,并督促问题单位限时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力的部门将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
(三)妥善处理涉密内容。市级各部门保密机构要对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决算公开内容进行审查,依法依规做好涉密事项管理工作,对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按照《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第二十四条规定处理。
(四)严格落实审签制度。市级部门决算公开内容必须经过各部门主要领导审签,部门所属单位决算公开内容必须经过本单位主要领导审签,公开数据必须与市财政局批复数据一致。
(五)加强社会反映评估和舆情引导。各部门要加强对本部门所属单位决算公开工作的指导,切实负起组织落实责任,实事求是、准确、全面反映决算信息。公开前,要对公开后的社会反映进行预判,做好应对预案;公开后,要跟踪舆情,主动引导,及时解疑释惑,避免公众误解。涉及部门共性事项,要与市财政局及时沟通,有效回应。
附件:咸阳市xx局(处、中心、办)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模板)
咸阳市财政局
2022年9月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