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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最新答复三十五: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合规性指引

时间: 2026-04-28 09:4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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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1040001601348XA/2026-00412 主题分类 财政
文号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公开日期 有效性
主题词

问:本国产品适用范围包括哪些?

答:本国产品标准适用于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及服务项目中涉及的货物。但以下九类货物除外:房屋和构筑物、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产品、矿与矿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无形资产。

特别提醒: 服务项目中涉及的货物,特指项目涉及到的货物最终交付给采购人使用的情形(如设备租赁项目),此类货物应当落实本国产品政策。

而服务采购项目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如果服务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并不交付采购人使用,而是供应商在履行合同中的工具。就不应当涉及本国产品政策了。比如:职工体检涉及CT机、磁共振、B超机等等。),因核心交付物为“服务”,属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三项规定的供应商应具备条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故无需落实本国产品政策。

问:本国产品认定标准是什么?

答:本国产品认定标准将分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现阶段):境内生产。

产品需在中国关境内(含保税区、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完成生产,并实现从原材料、组件到成品的“属性改变”,即产生具有新名称、特征和用途的全新产品。单纯的贴牌、简单喷涂、分装等细微操作不包含在内。

特别说明: 医疗器械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授予的准字号医疗器械注册证,即视为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其他产品需依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在中国境内生产。

第二阶段(待实施):组件成本占比。

财政部将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分产品确定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最低要求。在分产品标准实施前的过渡期内,仅需满足“境内生产”条件即可视同本国产品。

第三阶段(待实施):关键组件与工序。

对特定产品,除满足上述条件外,其核心组件须在中国境内生产,关键工序须在中国境内完成。具体要求由财政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另行规定。

综上所述, 在财政部出台具体的组件成本占比及关键组件与工序规定之前,现阶段只需考量产品是否在中国关境内完成生产并实现“属性改变”。

问:价格评审优惠规则都有什么?

答:价格评审优惠的触发机制为:同一采购包内既有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又有不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参与竞争时,方可触发。

单一产品采购: 若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对本国产品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以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若仅有本国产品参与,不执行价格扣除。

多种产品采购: 供应商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其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及以上,且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作出承诺的,对该供应商的全部产品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以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特别提醒: 本国产品价格评审优惠与小微企业价格优惠可叠加享受,累计最高可享受40%的价格评审优惠(本国产品20% + 小微企业20%)。

证明文件与责任的注意事项都有什么?

供应商需出具《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出具符合要求的声明函后,产品即视为本国产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额外索要其他材料。

供应商对声明内容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提供虚假声明的,将依法追究责任。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一并公开供应商提交的声明函或证明文件,接受社会监督。

问:《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如何填写?

答:蓝色部分(必填): 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厂址(生产厂址)、公司名称(盖章)、日期。

红色部分(现阶段免填):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关键组件)、(关键工序)。

详见下图:

问:对平等对待与公平竞争的要求都有哪些?

答: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各类经营主体平等享受对本国产品的政府采购支持政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在信息发布、资格条件设置、资格审查、评审标准等方面对各类经营主体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不得指定品牌或限制品牌注册地、所有者性质。

问:本国产品认定标准过渡期具体要求?

答:过渡期总体时间

自2026年1月1日政策施行之日起,财政部将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在5年内分产品确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要求,以及特定产品的关键组件、关键工序相关要求。根据不同行业发展情况,设置3—5年的过渡期。

过渡期内认定规则

在分产品的组件成本占比要求及特定产品关键组件、关键工序要求实施前,符合“在中国境内生产”条件的产品(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实现从原材料、组件到产品的属性改变,不包括简单包装、贴标、分装等操作),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本国产品,可享受价格评审优惠。

注: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范围不包括前述九类除外货物。

过渡期结束后的调整

过渡期结束后,财政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将正式发布分产品的组件成本占比要求及特定产品关键组件、关键工序要求。届时,供应商需满足全部条件才能认定为本国产品并享受相应政策。过渡期的设置旨在给企业留出调整生产布局、优化供应链的时间,确保政策平稳实施,同时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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