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61040001601348XA/2016-00453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文号 | 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 | |
| 公开日期 | 2016-09-05 | 有效性 | |
| 主题词 | |||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级教科文有关部门(单位):
为沟通情况,做好2016年财政教科文管理工作,经研究,现将《咸阳市财政教科文2016年工作要点》印发你们,供参考。
附件:咸阳市财政教科文2016年工作要点
2016年6月13日
咸阳市财政教科文2016年工作要点
2016年财政教科文工作要全面贯彻省、市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十三五”规划和全市财政工作部署,坚持教科文领域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坚持精准脱贫导向,注重教育文化等公共资源的均衡配置,注重发挥科技创新引领作用,推动“十三五”财政教科文各项工作健康发展。
一、推进教科文领域改革进程
1、深化财政教科文预算管理改革。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细化预算编制,实行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加强教科文预算支出执行进度考核管理,提高预算支出的时效性和均衡性。
2、支持教育综合改革。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增强教育经费随学生流动可携带性,解决农村学生流入城市后继续接受义务教育问题。落实教育精准扶贫各项政策,实施高中免学费,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建立与完善办学规模和培养要求相适应的财政投入制度,完善中职生均拨款制度,促进高职和中职教育协调发展。
3、推进科技项目管理机制。贯彻全国“科技三会”精神,围绕创新型城市建设和创新驱动发展目标,推动大众创新创业。会同市级科技部门研究我市财政科技发展专项的支持方向,探索新的财政科技资金投入办法,研究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充分发挥财政科技资金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4、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积极推进文化产业发展工作,会同市文化局出台《咸阳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文化产业发展资金管理,推进全市文化产业发展工作顺利实施。
二、支持教育事业发展
5、提高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水平。做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收尾工作,足额落实学前教育公用经费补助政策,提高学前一年免费教育市级提标补助资金,扶持企办幼儿园和惠普性民办幼儿园发展,支持县城以上城区建设公办幼儿园,确保公办幼儿园占比和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
6、积极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积极推进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和县城以上城区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落实“营养改善计划、中小学公用经费配套”等义务阶段各项市级配套政策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支持特岗计划以及县城内中小学教师和校长交流制度,推动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推动教育信息化,缩小城乡教育差距。
7、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推动高职教育和中职教育协调发展,落实中职免学费补助和生均公用经费相关补助政策。推进“1234”制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支持4个区域职教中心建设数字化校园,提升我市职业教育基础能力。
8、支持教育重点项目建设。重点支持实验小学改扩建项目年内主体完工,安排建设资金2700万元;支持市特校迁建,安排前期费用1000万元;支持县级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校体结合),安排资金150万元。落实学前二期、“双高双普”等重点工作以及资金落实。
三、支持科技创新
9、支持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创新建设。发挥科技在新常态下牵引作用,推动企业成为创新主体,重点支持重大科技项目、科学技术研究攻关、科技企业小巨人培育、中青年科技领军人才和知识产权(专利)专项计划;支持众创空间等群众性创新创业活动。改进科技项目评审程序和资金管理办法,建立项目验收、资金监督、绩效评价制度。
10、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按照我市知识产权强市战略和“扩张专利数量、提高专利质量”的主题,资助专利申请、支持专利宣传培训及保护、支持重点产业专利分析、提升县域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完成省考专利指标,推动科技成果产权化、知识产权产业化。
11、支持科学技术普及。支持“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科普信息化建设各项科普活动,不断提高全市公民科学素质。
四、推进文化强市建设
12、支持重大文化活动和重点文化体育场所建设。全力保障十一届艺术节的活动经费以及承担相应任务的广电中心、大秦剧院、秦峰美术馆的支持力度,圆满完成艺术节各项活动,推动文化惠民工程丰富多彩,满足人民群众对文化生活的需求。支持市民文化中心后期装修,确保中心建设高质量高水平完成。支持“十六运”场馆建设和沿渭河健身长廊建设。
13、推动文化产业加快发展。以文化产业打造成新支柱产业为目标,推动市政府确定的10个重大文化项目建设。综合运用资本注入、股权投资、绩效奖励、贷款贴息、融资担保、风险补偿等方式,支持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业快速发展。支持骨干文化企业、文化产业基地和项目发展,扶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壮大,支持体育产业发展。
14、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继续做好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和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工作,扩大免费项目,加大开放力度,延长开放时间。农村文化建设要重实效,要抓住文化扶贫的主线。支持数字图书馆博物馆等建设,支持开展流动和数字服务,构建覆盖城乡、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15、保护珍贵文化遗产。支持重点文物保护工程,保护传统古村落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发掘文化遗产资源价值,弘扬和传承优秀传统文化。
五、支持做好党校、文联、报社、档案、防震减灾等工作
16、支持市委党校主题班次培训。支持市文联组织宣传培训采风等活动。支持咸阳报社报刊发行工作。支持市档案局做好重点档案盒抢救保护及数字化加工工作。支持防震减灾工作,完善防震减灾体系建设。
六、推进教科文精准扶贫工作
17、开展教育精准扶贫。落实学前一年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教育助学金。全面覆盖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扎实做好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加大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加强扶持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助。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
18、开展文化精准扶贫。加大中省在贫困县安排的文化公益性建设项目的市级财政投资补助比例,取消县级配套,推动县级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村级文化中心、贫困户有线电视发展,发展贫困地区文化产业。
七、强化教科文财政财务管理
19、创新教科文管理工作。促进教科文领域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试点,充分利用社会资本,推动教科文事业发展。积极研究推进政府购买教科文公共服务工作。
20、提升项目预算管理水平。建立内控机制,进一步完善制度办法,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强化预算约束,狠抓预算执行。加强结余结转管理,进一步盘活存量资金。
21、深入开展调查研究。 加强对财政教科文领域重大改革发展问题的调查研究,重点开展城乡教育资源均衡化、科研经费的管理机制、公共文化体系建设等方面的调研。
22、加强教科文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年初到位率,继续落实“四挂钩”考核办法,明确主管部门预算执行的主体责任。继续实行预算绩效管理,对职业教育、重大科技项目、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文化产业等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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