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各部门、各单位,各框架协议采购入围供应商:
为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提高政府采购质效,降低政府采购成本,方便市本级各预算单位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根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3〕24号)要求,咸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对市本级公务车辆加油、维修、保险服务供应商及印刷服务供应商进行了征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务车辆框架协议采购范围和标准
实施框架协议采购的车辆包括三类:各预算单位公车改革时确认保留的车辆;年度内预算单位在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租赁的车辆;年度内预算单位经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批复同意向社会租赁的车辆。
各预算单位应按照车辆运行费标准编报采购预算和计划,财政保障平台管理的车辆运行费标准21000元/年/车,其中:车辆加油12000元/年/车,车辆保险3000元/年/车、车辆维修6000/年/车;其他管理形式的车辆运行费标准23000元/年/车,其中:车辆加油12000元/年/车,车辆保险5000元/年/车、车辆维修6000/年/车。
二、印刷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标准
各预算单位单次印刷金额在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采购项目,通过框架协议采购系统实施采购。
三、框架协议采购流程
(一)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框架协议采购流程:
1、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采购预算管理”--“采购预算确认”中确认已在财政云编制好的的采购预算;
2、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采购计划管理”--“卖场采购计划”--“框架协议合同授予”中备案采购计划;
3、在框架协议采购系统中按照“直接选定”或“二次竞价”的方式确定供应商,完成框架协议采购。
(二)其他小额零星采购的框架协议采购流程:
1、其他小额零星采购直接在框架协议采购系统“计划管理”-“我的计划”中录入采购计划,完成计划备案;
2、在框架协议采购系统按照“直接选定”或“二次竞价”的方式确定供应商,完成框架协议采购。
以上操作财政部门不再进行审核,各预算单位可根据服务事项内容分项备案采购计划(服务类项目框架协议采购流程操作手册可在咸阳市财政局官网首页“政府采购”--“学习园地”中下载学习)。
四、相关要求
(一)市本级各预算单位公务车辆的加油、维修、保险和印刷业务应全部纳入框架协议采购范围,原则上不得在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之外进行上述四项业务的采购。
(二)工作地点在咸阳市区以外的市本级预算单位,因工作客观需求,不能在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处采购的,单位可提出书面申请报市级财政部门审批后,参照各单位所在地财政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三)各预算单位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在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范围内进行相关采购,和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不得无故拖欠供应商的款项,不得向供应商提出服务承诺之外的要求。
(四)在框架协议相关采购业务履行过程中,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若不按框架协议采购的有关规定以及承诺的折扣率提供服务,各预算单位可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一经查实,将按照《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合同约定对违规供应商进行处理。
附件:
附件1:咸阳市2025-2026年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框架协议车辆印刷服务入围供应商名单及折扣率 (1).doc
附件2:咸阳市2025-2026年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框架协议印刷服务最高限价 (1).doc
咸阳市财政局
202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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