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办理

关于对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提案第586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 2024-05-13 1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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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1040001601348XA/2024-00429 主题分类 财政
文号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公开日期 有效性
主题词

签发人:张梦华  答复类型:A类

李君宇委员: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市财政各项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设立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建议》(第586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及时安排,要求相关各科室夯实责任,专人负责,认真梳理政策,积极办理。现就您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 文化旅游事业投入总体情况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文化旅游事业发展,围绕建设现代化“西部名市丝路名都”,各级财政部门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克服紧平衡收支矛盾压力,不断加大资金统筹力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政策引导支持,努力推动文化旅游事业恢复发展、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2021-2023年全市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从8.5亿元增长到9.7亿元,年均增长6.8%,其中:市本级2023年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7亿元,较上年增支2000万元,同比增长8%。

二、旅游业市财政投入情况

近年来,着力于支持全市旅游发展,从2013年起,市级财政设立了旅游促销与发展专项资金,先后配合出台《咸阳市促进旅游业发展激励措施》《咸阳市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和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奖励补助办法》、《咸阳市文化旅游产业链建设提升方案》、《咸阳市文旅融合“百镇百品”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5)》等旅游政策文件。同时,加大资金统筹融合力度,向旅游业倾斜,2023年市级财政安排有关文旅专项资金共计4.7亿元,其中:文化旅游资金8000万元;交通旅游资金1.2亿元;体育旅游资金4600万元;农业旅游资金1.4亿元;水利旅游资金6000万元;旅游奖补资金2920万元。

三、 关于提案建议的答复情况

于您提出的“周边地市中,西安、宝鸡、铜川、渭南、汉中、榆林等地市均设立了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其中,西安3亿元、宝鸡4000万元、铜川1亿元、渭南2000万元、汉中1.2亿元、榆林2200万元我们及时联系了西安市、宝鸡市、汉中市财政部门,了解到专项资金体量均含基金,铜川市1亿元属中省市三级文旅资金,按同口径资金规模对比我市旅游投入与兄弟地市投入相当,甚至高于兄弟地市

按照2012年文化体制改革提出“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精神,文化旅游发展遵循以市场为主导、社会投资参与的运作方式,财政资金仅起“四两拨千斤”的引导撬动作用。另一方面,市财政自给率较低,支持文旅事业发展财力有限,因此我市旅游业投入应以利用和撬动社会资本为主。

于您提出的“旅游公共基础设施不足,政府投入不够等的问题”,近年来,市财政通过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债券支持力度、推进“旅游+”深度融合等模式,大力支持旅游设施建设。一是以“旅游+文化”为核心,促进旅游与农业、体育、商贸、交通等深度融合,2023年市级财政安排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4亿元,支持乡村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补齐乡村振兴建设短板,助推乡村旅游;按排商贸及交通等专项资金1.3亿元,支持旅游路网建设,商贸与旅游融合发展。二是加大债券支持力度,2023年安排文旅债券资金共计3.18亿元,其中支持旅游公路提升建设3000万元;河堤路改造建设1.4亿元;咸阳博物院(新馆)建设2000万元、文化体育场馆(中心)建设1.28亿元,进一步提升改善了文化旅游基础设施条件。三是推动文化市场平台建设,成立了咸阳市文投集团公司,财政对市文投注入资本金5000万元,提升全市影视娱乐、现代传媒、文化旅游、文化金融等领域的发展。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全市文化旅游发展规划,用足用好现有政策资金,持续加大投入力度,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旅游项目论证、策划、推介等工作,并积极争取中省财政资金支持。二是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配合文旅部门探索、研究多种形式的社会资本参与文旅项目的投资建设,推进文化旅游发展引导基金设立,吸引社会资本支持我市文化旅游发展。三是完善旅游扶持政策,拟出台《咸阳市市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市级旅游资金使用和管理,推动旅游产业提质增效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财政文旅工作的关系与支持,并衷心诚望您今后能继续关注我市财政工作,并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附件:政协586号.rar

咸阳市财政局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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