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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级各有关部门: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进一步提高罚没收入管理水平,现将省财政厅《关于取消<陕西省罚没登记证>制度全面强化罚没收入监管的通知》(陕财税〔2025〕1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取消《陕西省罚没登记 证》制度全面强化罚没收入监管的通知(陕财税〔2025〕1号).pdf
咸阳市财政局
2025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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