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征集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建立项目库的通知》(咸财农改〔2021〕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需要和项目库动态管理要求,经过县级申报,市级考察研究决定,拟将以下13个项目纳入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库,现公示如下:
1、秦都区双照街道办庞南刘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2、兴平市南市镇子孝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3、兴平市汤坊镇许家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4、彬州市韩家镇席家店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5、泾阳县口镇长街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6、礼泉县烽火镇跃马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7、礼泉县叱干镇岩东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8、淳化县石桥镇石桥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9、淳化县城关街道办辛店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10、永寿县永平镇前进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11、长武县昭仁街道办庙底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12、长武县巨家镇六股路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13、旬邑县张洪镇中街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23年5月4日—5月9日)。公示期内,单位或个人均可以电话、书面或其他形式对公示对象提出意见。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署名或当面反映。反映的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故意捏造事实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
举报电话:029-33272066(市财政局农村综合改革管理科)
029-33213749(市纪委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组)
咸阳市财政局
202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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